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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外那枝桃花红
两年前,聊发少年狂的我,也赶了一回开博的时尚潮。我所使用的博客主题,不少人看了都说蛮有诗意的。这个主题的画面是这样的:两扇开着的窗子,窗外的远景,是烟雨迷蒙之中的江南园林风光。一枝开得正盛的桃花,衬着几点绿芽,伸展在窗口近前,好似触手可及。
我之所以喜欢这个主题,不独是为了它的诗意。它同深深刻在我记忆中的一些影像断片,是那么地相似,简直可以说是毫无二致。每当看到它,都会勾起我对于童年的甜蜜回忆,生发出一种写写当时心境的冲动。
童年时代,我常跟爷爷奶奶回故乡。在故乡大伯家的院子里,栽着几棵桃、杏等果树。其中一棵有些年岁的桃树,就长在大伯家屋子的窗外。推开糊着纸的木格子窗扇,伸手就可以摸到它的枝条。
春风吹来的时候,桃花便纷纷扬扬地开了。艳红的桃花,带着几分乡土、带着几分野性,开得奔放且热烈,没有丝毫的矫情与做作。也许,这正是它的活力之所在。花开时节的清晨,我常常还赖在炕上懒睡,早起的奶奶就用根小棍支起窗扇,轻唤我道:“快起来看看吧,桃花开得多好啊!”
于是,我便长长地伸个懒腰,睁开惺忪的睡眼向窗外望去。于是,便有一团娇艳透亮的水红,伴着星星点点鲜嫩清纯的翠绿,映入我的眼帘。在这红和绿之间,还有几只美丽的小鸟儿,一边上下蹿蹦跳跃,一边发出水铃儿般清脆悦耳的鸣叫。从田野间吹来的微风,轻轻掠过桃树的枝梢,把那裹着水红翠绿的馥郁气息,在满院、满屋充盈弥散开来。
看到这样的景色,呼吸到这样的气息,我的心情也会随之开朗灿烂起来。天空仿佛分外湛蓝,阳光仿佛分外明媚,大地仿佛分外芬芳,小草仿佛分外清爽,一天的玩耍也就分外欢畅。当然,以我那时的年龄,是不可能如此描述、形容自己的心境的。勿庸讳言,这都是今天的语言。但我喜欢这桃花,看到它们心里就觉得非常舒服,却是不争的事实。
春雨潇潇飘洒的时候,我爱躺在炕上,呆呆地望着雨中的桃树。一滴滴晶莹的雨珠,沾着桃花的红、掺着树叶的绿,连绵不断、不慌不忙地从枝梢滚落。那花,却变得更水。那叶,也变得更翠。
雨意已歇,天未放晴,是我们一干顽童玩耍的最好时段。那时故乡的街头巷尾、墙边沟旁,到处生长着高高低低、粗粗细细的树木,枝叶茂盛,郁郁葱葱。别的树或者你有我无,但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两棵桃树。春雨之后,林间树下,到处都是觅食的小鸟儿、破土而出的知了猴儿。我们踩着湿润的泥土,嗅着浓郁的花鲜,捉鸟、逮知了猴儿,忙得不亦乐乎。
大伯家的桃树,跟其他乡亲家的差不多,结的果又小又涩,很不好吃,大约是没经过嫁接整理的缘故。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们,从青枣般大小,便迫不及待地摘了来吃,常常被酸得呲牙咧嘴。在故乡的日子里,每天睁眼闭眼、抬头低头都是它们,熟能生情呵。
桃花开的时候,正是候鸟们打从家乡经过的季节。黄雀、柳莺、水铃铛、滴滴水儿等一些五颜六色的小鸟,不时飞来飞去,在花叶间觅食嬉戏。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们,是我儿时的极好玩伴,尽管我也曾不通事理地伤害过它们。我对那些桃树印象如此之深,同它们有着很大关系。
高中毕业后,我回到故乡插队落户。春暖秋凉之际,我发现,本该繁忙过往的鸟儿们,却齐唰唰地不见了踪影。我曾村里村外、树间草丛地四处寻觅过它们,可是一无所获。此时,我已不想捕捉、伤害它们,只想看它们飞、观它们跳、闻它们鸣、听它们唱,但始终难遂所愿。桃树依旧花开花落,枝头却冷清、枯燥了许多。我很失落,也很无奈,不明白鸟儿们为何不再光顾我的故乡。该不是因为我儿时对它们的伤害吧?
将近两年后,我结束插队离开了故乡。以后再回去小住的时候,看到原本随处可见的桃树,一棵棵不断地死去或被伐掉,直至绝迹。那些可亲可敬的老人们,也都相继故去。人面已奔天国去,桃花不再笑东风。曾经那么亲切、熟悉的故乡,在我的眼中,也变得有几分陌生、疏离起来。
清晨,窗外传来一声声嘹亮纯净、富有穿透力的布谷鸟鸣叫声。我睁眼望去,觉得窗外那株枝繁叶茂的白杨树,仿佛满树盛开着娇鲜欲滴的桃花。没有办法,我对许多花卉都没有啥感觉,仅仅喜爱那么一两种,其中就有桃花。因为它寄托着我忆不完的童年乐,诉不够的故乡情。
其实,如果按照山清水秀的标准来衡量,我的故乡是平凡而普通的,算不上有多么美丽。但是,就如同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,我们也不能选择自己的故乡。因而,我们别无选择,只能义无反顾地热爱自己的故乡,从草草木木、点点滴滴中发现、感受故乡的美。比如,长存于我记忆之中,令我感动、使我心暖的那一抹水灵灵的桃红。
现实中的桃树可以死去或被伐掉,但记忆中的美丽永远不灭。
郎大爷的书法
前些日子,岳母很有几分感伤地告诉我,郎大爷的儿子也过世了。没几年的功夫,爷儿俩就都走了,怪可怜人的。听了岳母的话,我在唏嘘之余,觉得发生在郎大爷身上的一些事情,很让人为之感叹,值得一写。
郎大爷是我岳父的街坊。我刚结婚那年,春节过后照例要走丈母娘家。到了丈母娘家,老人打发我们小两口儿去一些要好的街坊邻居家拜拜年。在外地工作的女儿领回了新女婿,总归是要让大家看一看,评头论足一番的。就在那一回,我认识了郎大爷。
那年,郎大爷刚刚从工厂退休,儿子又新婚不久,家中充盈着一派喜气。尽管是初次相识,但我同郎大爷聊得很投机。我觉得他是个很和善、开朗的老头儿,对人十分热情。当他听说我在济南工作的时候,非常高兴地说:“噢!我说咱爷俩这么投缘呢,原来是个小老乡啊!我来外地工作几十年了,还是挺想济南的,断不了地也回去看看,还是家乡好啊!特别是咱济南的蒜蓉红肠,真好吃!以后你回来,一定要到我这儿坐坐啊,跟我多啦啦家乡的新鲜事儿。”
闲聊中,老爷子告诉我,他喜欢书法,现在退休有时间了,可以在家好好练一练了。说着,他指着挂在墙上的一幅字给我看,说那就是自己刚写的。其实,那幅字我一进门就看到了,字迹并不那么规整,透着几分童稚之气,写的是“家和万事兴”五个大字。在那个年代,退休并不是一件坏事情,尤其是对工人而言。儿子又是新婚燕尔,儿媳妇人品也蛮好,家里可不净喜事儿嘛,就等着和和美美地过日子了。
尽管郎大爷的字着实不咋的,但我不想扫他的兴,便恭维到:“郎大爷真有雅兴,字写得不错啊,啥时有空也给我写一幅!”老爷子倒很有自知之明,连忙推辞道:“我现在是写着玩的,怎么能拿得出手啊!你要是真想要,那我就抓紧练。等我啥时候练好了,再给你写。”
在我们准备告辞的时候,郎大爷很是不舍,拉着我说:“小老乡头一回登我家门,咱爷俩怎么也得炒俩菜喝两盅儿啊。”我推说头回来,还有好多门要串,方才得以告退。临别时,我们约定,等下回我再来,一定不忘给老爷子捎上些爱吃的济南红肠。到那时,我们再好好喝两盅。
从那之后,由于搬家、调动、添丁等原因,我每次去岳父家都是来也匆匆、去也匆匆,大约有两三年的光景没能去拜访郎大爷。这期间,有一回我回岳父家,走的时候一双袜子凉在那里没干,便忘了带。凑巧没几天郎大爷要到济南探亲,问岳母有啥东西要捎给我们,岳母便托他把那双袜子带给我。老爷子只知道我姓王、在什么单位工作,却忘了问我叫啥名字。那时又没手机啥的,他便在我上班的单位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,一直等到我下班出门。这件事,使我见识了他的认真,把我给感动得不行。
当我再到郎大爷家拜年的时候,发现他家墙上那“家和万事兴”的横幅被换掉了。字倒是没啥长进,只是内容变成了“难得糊涂”四个大字而已。寒暄之下,我发觉老爷子也不似先前那般热情开朗了,神情中有了几分落寞。我把带给他的一点红肠给他,他非要给我钱。我说一点小意思,不用客气,坚持不要。他便拿了瓶酒回送我,但却不提留我喝两盅的事儿了。可喜的是,老爷子此时已抱上了孙子。提起可爱的小孙儿,他的脸上才露出了往日的灿烂。
回到岳父家,我对老人说,怎么觉得郎大爷有些不对劲,精神头儿也不像从前了。老人就一声叹息:“唉,跟儿媳妇处得不痛快啊!”我恍然大悟,明白了老爷子书写“难得糊涂”横幅的心境和用意。
再往后,郎大爷每当听说我们回来了,便领了孙子到岳父家来看我们。用他的话说,是挺想济南的小老乡和小小老乡(指我的孩子)的,过来看看,说会儿话。而我们去他家拜年的时候,他却没多少话,那神情中好似还有几分希望我们快点走的意思。后来我才知道,老爷子是怕我们看出同儿媳妇的不和来。当然,他的书法还是一如既往地练。他家墙上挂的横幅,也由“难得糊涂”,到“退一步,海阔天空”,再到“能忍自安”等等,一改再改。还好,最后没有改出个“忍无可忍”来。
在“能忍自安”之后没几年,郎大爷便悒悒而终。走的时候,还不满七十。听岳母说,郎大爷两口子不能生育,儿子是抱养的。郎大妈早年病逝,郎大爷又当爹又当妈,好不容易把个孩子拉扯大,却落得个如此之不愉快的结局,不能不令人为之扼腕。他儿子只有五十来岁就罹患绝症身亡,也难说跟心情没有关系,常吃夹板气可不是什么好事儿。
“家和万事兴”,确实是句至理名言。但这句话说起来容易,做起来却难。毫无疑问,郎大爷是个好人。而他的儿媳妇,听老邻居们说,文文静静、彬彬有礼的,也是个好人。她对郎大爷,也还说得过去,并无虐待打骂之行为。那么,两个好人为啥就弄不到一块儿呢?我觉得,还是性格使然。比方说,郎大爷爱热闹,儿媳妇喜清净;郎大爷喜早起,儿媳妇爱睡个懒觉;郎大爷比较率性,儿媳妇讲究条理;等等。无非是些鸡毛蒜皮,没啥大不了的原则性问题。
儿媳妇过门之后,因为没有房子,更因为丈夫是独子,便跟郎大爷在一起过。在一起的时间长了,双方都想按自己的喜好来调理对方。调理不成,便越来越看着对方不顺眼,无端地生些个闷气。虽说没有闹到撕破脸皮的地步,但心里的疙瘩却越结越大。憋得久了,对健康的影响可想而知。郎大爷说是“难得糊涂”、“能忍自安”,说明他在心里并没有真正放得下这些事儿。
从伦理道德的层面,郎大爷的儿媳妇真的无可指责。倘若说她有啥不对,充其量是没有按照郎大爷希望的那样,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而已。根据我的观察,在家庭生活当中,有个现象很普遍,那就是人人都希望按自己的性格喜好去改变别人,而不是去适应别人。这样做的结果,往往是徒劳的。拒绝改变或者改变不了,就会导致矛盾。时间久了,谁也不肯让步,矛盾便会越来越尖锐。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这句古训,并没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其精髓。在很多时候,大家都忘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:由人的性格所决定的一些东西,是极难被改变的。
要想做到“家和万事兴”,适应远比改变重要。而做到适应,也比改变来的更加容易些。在社会上人与人的相处,也一样。
梦是别一种人生
做梦,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自然本能。我已经记不得自己是从啥时起开始做梦的了,但我却清楚地记得女儿小时候关于做梦的一件往事。这件事至今回想起来,还让我憋不住想笑,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。
那时,女儿也就有三四岁的样子。一天晚上,电视台播了一部老电影,好像是《地道战》、《地雷战》一类的片子。她也坐了个小凳子上跟我们一起看,小孩子喜欢热闹嘛。看完电影,她就爬到床上睡了。睡了不到俩小时,猛听她尖叫一声,翻身坐起,瞪圆了两只小眼睛,直勾勾地盯着前方。她的举动把我们夫妻俩吓坏了,赶紧起来询问究竟。没想到小家伙儿说,她做了个梦,让这梦给吓醒了。我们便问是啥梦。她一本正经地说:“我梦见个鬼子,戴着个铁帽子,穿着个大皮靴,拿着个大枪,指着我问‘你是干什么的!’”我们一听,立马喷饭:“还‘你是干什么的’,看把你个小东西给能的!”
从古至今,国人对于梦境,一直就有各种各样的说法,好坏参半。比如梦想成真、旧梦重温、痴人说梦、白日做梦,等等。有些神神道道之人,还会煞有介事地引伸出梦的预兆、梦的吉凶之类。一枕黄粱、南柯一梦等载入史册的名梦,更是世人皆知。
奥地利有个叫做弗洛伊德的精神病医生,还写过一本世界闻名的专著《梦的解析》,从人的生理、心理、精神等层面,对做梦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。他老先生的大作,除了读起来有些诘屈聱牙,我觉得还有点失之偏颇。因为分析来分析去,他老先生认为,做梦这东西,千头万绪,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字——性。
不管国人和老外如何说,就我而言,我觉得做梦其实也是人生的一个组成部分。我是个比较爱做梦之人,几乎天天晚上都做梦。如此算来,我这一生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,将会在梦境中度过。因而,将梦说成我人生的组成部分,似乎并不为过。
有现代医学研究结果表明,做梦过多影响睡眠质量,是一种亚健康状态。让人无奈的是,我的梦并没有减少的趋势,而且我也想不出让它减少的有效方法。好在我所做的梦,以温馨、温情、温暖、温柔之类居多,有些梦境还很让人回味。于是,我便乐得把做梦当作人生的一部分予以享受。
我的梦境,多以过往的生活记忆为基础。换句话说,我喜欢做有根有据的梦,很少做异想天开或者想入非非之类的梦,这倒也切合存在决定意识之原理。与家人的一次出游、与友人的一次进餐、与亲人的一次相见、与知己的一次叙谈、与同学的一次聚会,都经常成为我甜蜜的梦境。与大山的一次拥抱、与森林的一次携手、与河流的一次接触、与田野的一次约会、与海洋的一次重逢,更是时常让我于梦中放飞愉悦的心情。
我做的好多好多梦,细节都异常清晰真实,全然不似人在梦境。有时醒来很久,梦中的一切仿佛仍历历在目,有时都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不同的是,梦中与我相识的各色人等,要比现实中的更为亲切、真诚、率直,大家融洽相处,以诚相待。同事朋友之间,全然没有尔虞我诈、口是心非、勾心斗角之类的事情。家人亲戚之间,也没有恶语相向、各执己见、争吵不休等情况。我们或饮酒品茶、或踏青游赏,伴随着春风化雨般的娓娓交谈,气氛安详宁静、从容淡定。梦中的自然景物,也比现实中的更为美好一些,阳光分外明媚、山林分外青翠、花草分外芳香、流水分外清澈、鸟鸣分外动听、鱼游分外自在。我不知道,像这样的做梦,应当算是向往美好,还是归于逃避现实。
有暇之时,我喜欢胡乱涂鸦些文字。有意思的是,我的一些文章,创作灵感竟然来自于梦境。比如,有一回我梦到自己回故乡,行走在一条遍布杨花的小路上。清晨的阳光透过枝叶洒满路面,那树、那花、那路便也金光闪闪,无比生动。面对这样的情景,写些什么的欲望油然而生。第二天醒来,我根据梦中的印象,草就一篇散文诗《洒满杨花的小路》。其中多半词句,竟然与梦中所想不差分毫。再比如,有段时间,我常常梦到儿时一条充满诗意的河流,我与一些玩伴忘情地游戏期间。于是,就有了一种创作的冲动,散文《梦中的河流》就此而成。又比如,有天我梦见年轻时的自己重返大学,与同学们欢聚一堂,畅叙别情。恰巧我不久前刚回了趟母校,这样一来,散文《永远的西联》便也顺理成章。类似的例子,还可以举出不少。
当然,我偶尔也会做噩梦的。比如我读中学的时候,就做过这样一个梦。一个平时经常欺负我的同学,又在梦中找茬跟我过不去。在他没完没了地欺凌侮辱下,愤怒得无以复加的我,抄起一根棍子朝那张丑陋的胖脸挥了过去。没想到下手有些狠,不小心把他给敲死了。事发之时,天上正下着大雪。这下可把我给吓坏了,全身冷汗直流,赶紧手忙脚乱地把他埋在了雪中。回到家,我六神无主,心想这可咋整,我这辈子算完了,从此往后就天天等着警察来抓吧,生活中再也不会有阳光和欢乐。这个梦做得就跟真事儿一般,以至于我第二天醒来还心有余悸。直到上学后见到那小子,才彻底放下心来。这样的梦给我这样的启示,那就是千万不要做亏心事。一旦心里装上这样的事儿,那日子可就没法过了。
甜美的梦给我以甜美的享受,那种快乐真是妙不可言。况且,这类梦又是那么多,占用的时间又是那么长。更何况,那些在现实之中做不了、做不到,或者说来不及做的事情,在梦中做做也无伤大雅。所以,说这些梦充实、丰富、扩展、延长了我的人生,应非虚言。因而,我没有理由不好好享受它们。噩梦虽恶,但它能给我以启迪与警醒,偶尔做之也不无益处。至于是否影响睡眠和健康,则非我力所能及,只能是随它去了。
日有所思,夜有所梦。我知道,只要那些快乐的记忆、美好的憧憬与我时时相伴,甜蜜的梦境就一定会同我夜夜有约。
既然如此,我没有必要拒绝做梦。
思想与秩序
思想,是个被人为地神圣化了的名词,好似只有伟人们才配有这东西,草民百姓跟它不沾边儿。其实,这纯粹是个误解。它原本应该是中性的,即人们的所思所想是也。当然了,人们的思想是有高下、好坏之分的,比如有的可称为宏思伟想、巨思大想、奇思妙想,有的则只能叫做冥思苦想、胡思乱想、痴思妄想,等等。
人们只要长着一个正常的脑袋,就要想事情、想道理,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,是任何外力也无法阻止的。除非你想法让他变成一个傻子,或者干脆灭了他。人们常用扼杀、禁止等词语,来形容统治者控制人们思想的手段,其实并不十分准确。统治者所扼杀与禁止的,只是思想的传播,而非思想本身。你光想不说,他怎么会知道你脑袋里在想些啥啊?总不至于说,你一个人正蹲在南墙根儿晒着太阳发呆,猛不丁蹿出个锦衣卫,挥着明晃晃的鬼头刀大吼:“说!在想些啥呢?不说一刀剁了你!”
很不幸,人人都长着一张嘴巴。嘴巴除了吃饭喘气,还是用来说话的,倾诉欲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之一。而写作著述,只是倾诉欲的别一种表现方式。人们想了点事情,觉得有道理,就想表达、想传播、想让别人赞同自己的所思所想,那些思想高深或自以为思想高深的人尤甚。越是觉得自己的思想高明正确的人,就越想让他人甚至社会按自己的所思所想来办,表达传播自己思想的愿望也就越强烈。但是很遗憾,在多数情况下统治者们并不这么看。于是便扼杀、便禁止、便兴文字狱、便抓人、便杀那些“大逆不道”者全家甚至九族。这一切,都是表达传播惹的祸,非思想本身之故。还是那句话,你光想不说,天王老子也拿你没法儿。
人们有个通病,那就是很难承认自己是错的。这一特性决定了,无论高低贵贱之人,但凡认真想了点事情,一般都觉得挺正确。这就有点麻烦了,想法花样百出,都自认为是正确的,那到底按谁的所思所想来办呢?倘若大家都按自己的想法各行其是,那整个社会岂不要乱成一锅粥。所以,统治者们便试图寻找或者确立一种主流的思想,以规范约束人们的所思所想。当然,这种主流思想的确立有个前提,那就是必须有利于统治者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,让老百姓乖乖听话做顺民,比如孔老夫子的思想。
为了保证这种主流思想深入人心,发挥最大效力,统治者们便不遗余力地鼓之吹之。至于他们认为有害的一些思想,则想方设法地予以封锁围堵,尽可能地不让人们接触了解,焚书坑儒即为登峰造极之举。说起来,秦始皇还是有些个弱智与糊涂,这老兄胡子眉毛一把抓,不分青红皂白地一烧一杀了事,没弄明白儒家思想本是有利于他坐天下的,把事情整个儿给弄拧了。
那种拼命灌输一种思想,不让老百姓再想、再知道其它东西的政策,名称叫做愚民。这种政策尽管也很腐朽,但相较于动辄杀头抄家的做法,总归是比较温和一些。在历代封建王朝中,满清时期的文字狱是最厉害的,杀人无数。究其原因,大约是他们心里发虚,觉得这江山坐的不是那么理直气壮之故。因而,一有风吹草动,便大开杀戒。可笑的是,这些个嗜血成性的暴君,比如康熙、雍正、乾隆,在一些弱智文人的笔下,竟成了普世济民的救世主。
同理,“四人帮”对“孔家店”的胡批乱斗很可笑。如今不加选择、一窝蜂地对孔老夫子胡吹乱捧也高明不到哪里去。我不否认,孔老夫子的所思所想中,有不少有益的东西。但我也知道,在他老先生的主张里,同样存在着一些糟粕。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之所以成为汉代以来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共识,就是因为这套学说有利于维护他们的统治。除此之外,不可能再有其它的解释。我想象不出,有哪个统治者会傻到传播、宣扬一种鼓动老百姓起来推翻自己的思想。同满清皇帝一样,在如今的电视、讲坛、书刊诸如此类等等之中,孔子又一次被神化,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仿佛都成了金科玉律,理性的批判声音几乎绝迹,不知这是否可看作是思想的悲哀。
王小波有篇杂文,题目叫做《思维的乐趣》。他在文章中说,思想是有乐趣的,只要所思所想的东西有道理而且新奇。但同时,思想也是个容易给人带来痛苦的东西。比方说,当你的思想与现实严重不符,当你的思想不被他人认可接受,当你的思想中充满了忧患,当你很想传播自己的思想却不能如愿,等等等等。我认识一个人,这是个天真未泯且喜欢思考的人,在旁人眼里有些个神神道道的。他有句“名言”,说是以自己的标准衡量别人,是件很痛苦的事情。那意思是,他比常人高明很多却不被人理解。说起来挺可悲的,许多天才在与他们同时代的常人看来,差不多就是个疯子,因为人们不能理解他的所思所想。而许许多多没有脑子、不会思考,只知道人云亦云的人,却被大家认为是很正常的。
思想是每个人的权利,而非伟人们的专利。善待宽容异见,容许思想的传播,是人类进步、文明、成熟的标志。无论快乐也好,痛苦也罢,我们都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脑袋,学会独立地进行思想并充分地享受之。要做到这一点,多读书、读好书、读有用的书、读真正有用的好书,是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。
上面,拉拉杂杂地说了一些关于思想的话题。下面,再来说说关于秩序的事情。这两件事情,总是有些扯不清干系。
有一天,我开车外出。在一条路上,发生了拥堵。本来,堵车的只是我们顺行的这一方,马路的另半边比较顺畅。有个哥们儿等得不耐烦,就想投机取巧,便越过马路中间的实线逆行而去。结果,与对面来的一辆车发生了刮擦。这下全乱了套,两边都堵了个一塌糊涂。毫无疑问,是那逆行的哥们儿破坏了秩序,才导致了这样的后果。
人类社会要想保持正常运转,离不开秩序这东西——不管你是否喜欢它。其实不光人类社会,就是动物界乃至整个自然界,也都有一定的秩序在。比如,“丛林法则”就是一种秩序。就连蜜蜂和蚂蚁们的生存劳作,也都是按一定秩序进行的。无论人类社会还是自然界,秩序遭到破坏所带来的后果,只能是混乱或者是灾难。
秩序,要靠规则来确立并予以维护。要想让社会保持正常的秩序,社会成员就必须遵守维护秩序所必需的各种规则,没有人可以例外。人们在评价一些名人智者的时候,经常使用“藐视一切权威、痛恨一切束缚、敢于挑战一切规则”之类的词语,进行赞颂与吹捧,这实在是个误区。特立独行、不愿受任何秩序束缚的彻底无政府主义者,严格地说就是个极端自私之人,没什么好夸赞的。我敢说,那些厌恶所有“条条框框”的人,一旦等到自己说了算的时候,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,必定是赶紧弄出些“条条框框”来管制别人。秩序有好坏之分,你可以反对坏的秩序,倡导好的秩序,但是不能彻底抛弃秩序。
我那点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我,国人似乎有重视秩序的传统,比如君君臣臣、父父子子、上上下下、尊卑长幼等等。但与此同时,又有极端忽视规则的传统,这真是个很奇怪的悖论。不重视规则,又怕乱了有利于自家的秩序,便只能靠高压、靠愚民来维持。
我感觉,秩序应当分为思想的秩序与行为的秩序两种。在二者之间,历代统治者更为重视前者,在这方面花了大量无用功。而在规范行为秩序的规则(防止造反除外)方面,则着力甚少。他们倡导的那套东西自己不屑于做,老百姓有的做不到,有的做了效果如何又没有硬杠杠衡量。如此,做与不做也就无所谓了。久而久之,大家便也都没有了规则意识。这一点,可以说遗患是相当地长久。
当然了,历朝历代多多少少地也有一些规则。但在统治者看来,这规则是用来约束规范民众的,与自己无干。“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”是说着玩玩糊弄老百姓的,当不得真。“刑不上大夫”,才是实实在在的真家伙。于是,统治阶层破坏规则的事情便经常地发生着。在他们锲而不舍地示范之下,国人在忽视规则之余,又添了个藐视规则的传统。州官可以放火,凭啥不让百姓点灯?你们能破坏大的规则,俺们破坏小的规则还不行吗?因此,所有规则的被破坏与失效,都始自于上层。
时至今日,一些强势部门或利益集团在制定游戏规则的时候,规范约束别人、自己取利的倾向仍很明显。这样的规则,非但无助于维护社会秩序,反而有害。看起来,希望规则约束别人、自己最好规避的潜意识,在人们的头脑中还是根深蒂固。在这样一种情况下,如何有效地对规则制定过程进行制衡,真是一件值得好好琢磨的事情。
从属性上讲,规则有软硬两种。比方说,前面提到的那哥们儿开车越过的马路中央实线,大抵应当归为软规则一类。倘若马路中央不是画了一条线,而是立着一道护栏,那哥们儿就是想搞乱秩序也没有办法。如此说来,马路中间的护栏,就可以归为硬规则一类。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,在维护行为的秩序方面,还是硬规则更加有效一些。冠以“原则上”一类前缀的软规则,实在是有不如无。那样的规则,其实就是用来让人们随便违反、破坏的,不必拿它当回事儿。如何使规则多增加一些硬度,同样值得我们认真进行思考。
说起来有些矛盾。人们都希望能够自由自在、不受任何拘束地生活着,但又都痛恨无序带来的混乱。我想象不出,一个秩序井然、但却不靠任何规则维持的社会形态,究竟会在什么时候才能出现。桃花源与乌托邦式的社会,只是一种空想而已。既然社会运转不能没有秩序,也不存在只约束别人、与自己无关的规则,所以,我们在自由想象、充分享受思想乐趣的同时,还是不得不遵守维持秩序的各种规则,不管是否情愿。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思想其他之余,也来想一想如何把规则弄得科学、公平、完善一些,从而使社会有一个更加良好的秩序。那些对制定规则有着话语权的人,必须明确的一点是,规则也是约束自己的,不仅仅是针对弱势的群体。否则,良好的社会秩序之类,根本无从谈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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